論情人節

Posted by : antithesis | 2010年2月13日 星期六 | Published in


 一年一度的情人節再臨,但今年被濃濃的年節氣氛給沖淡了。萬幸萬幸。

 維基百科「情人節」一則,對這日子的起源有如下敘述:
 《世界書籍百科全書》提供進一步資料表明關於情人節的起源,其實眾說紛紜。該百科全書指出:「據說在公元200期間,羅馬皇帝克勞狄二世禁止年輕男子結婚。他認為未婚男子可以成為更優良的士兵。一位名叫華倫泰的教士違反了皇帝的命令,秘密為年輕男子主持婚禮。……傳聞說華倫泰於公元269年2月14日被處決。據《天主教百科全書》指出,公元496年,教宗哲拉修一世在公元第五世紀末葉廢除了牧神節,把2月14日定為聖華倫泰日。」這個節日現今以「聖瓦倫廷節」——亦即情人節——的姿態盛行起來。

 有趣的,是這節文末那段有稍帶私人觀點之嫌的評論(但我特愛最後一句):
 不管情人節的真正起源如何,這個習俗源於古代的信仰,得以基督教國的「聖人」來命名。情人節也受商業界所利用,成為向人謀利的另一個藉口。
 同文中,日本的慶祝方式著實是商界謀利精神的最佳展現:
 女性送巧克力給她喜歡的男性,而男性則在一個月後的白色情人節(ホワイトデー,White Day)回禮表衷腸,這是日本商人於1977年炒作的結果。《讀賣新聞》解釋說:「禮物指定是白巧克力,原因是避免吝嗇的男子把女友送贈的巧克力收藏起來,然後又將其原封不動地作為回禮。」
 相較之下,回教世界就真是鐵錚錚了:
 沙烏地阿拉伯信奉伊斯蘭教,而西方情人節被認為是一個帶有濃重基督教色彩的節日,宗教警察在情人節臨近取締被認為是和情人節有關的商品。

 多年前曾於某處讀到,喜招待伴侶享用燭光晚餐者,其實最不浪漫。這類人純粹是出於不知何謂浪漫,僅能選擇最約定俗成的形式傳達愛意。
 同樣的道理,似乎也能套用在兩岸那內容浮濫、包裝卻極盡鋪張之能事的婚紗照文化上。

 數年前,曾為某外電報導感動良久。內容敘述大陸鄉間一對老夫妻,年輕時因家中反對近親成婚,私奔避居山頂。由於山路陡峭,丈夫便為妻子開鑿石階。多年下來,鑿出的階梯高達六千多級。(見上圖。圖片來源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BrOBypSGBxO.Qxg59a3LmA--/article?mid=15500)
 照片中,倆人小小的身影佇立在石階頂端,望之令人動容。
 這份愛毫不矯揉造作。或許真正的關愛,其實就潛藏在日常生活裡出於實際需要、但卻僅是不經意流露的細節中。


﹡關於這對老夫婦的故事,詳情請見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BrOBypSGBxO.Qxg59a3LmA--/article?mid=15500 或:http://vv0088.blog.163.com/blog/static/8589234220099199242269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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